首套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貸款所購買的用于自住的房屋。 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是借款人利用貸款所購買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第二套房貸款以家庭為單位 12月5日印發,重點明確了以下問題: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二是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其余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均應按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時,也應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補充通知》同時強調,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購買第二套房子,首付不低于6成,契稅按總房價的3%繳納,比如80萬房子,你首付是48萬。
20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