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樓盤的業主在交房時卻發現該商品房的質量問題嚴重:如小區道路泥濘不堪,配套設施未完工。為何開發商要匆忙交房呢?實際上有些開發商由于怕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即使不具備有關的交付條件,也匆忙讓購房者辦理交房手續。像這類開發商所交的房屋大多只是樓盤主體工程驗收合格,基礎配套設施工程還未驗收合格,而普通的購房者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即使有疑問也找不出什么好的解決辦法,只能叫辦手續就辦手續。不少購房者在辦理完交接手續后才發現房屋或配套存在種種瑕疵,找開發商理論時,開發商辯稱該房已由購房者驗收合格。所以業主在交房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先驗收后交房
某些開發商在約定交房期仍達不到法定的交房條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質量瑕疵,為了轉嫁風險,規避責任,利用購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購房者先簽收鑰匙,簽署“入伙協議書”,然后再進行驗房。一旦購房者沒有防范而與開發商辦理交房手續,不但今后難以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還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設施的質量瑕疵和保修維修的責任不明。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包括: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購買的房屋,其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2.房屋質量是否合格、門窗等是否與合同的約定相符;3.水電氣等附屬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約定的項目做得如何。驗房中若有任何一項不符,均可拒絕簽收并在交接記錄上如實記載,最好將拒收理由書掛號寄給開發商。
二、明確開發商收取的費用交房時購房者繳交一些費用是難免的,如購房尾款、物業管理費、裝修保證金(不能直接向業主收取)、裝修**清運費等。
三、警惕協議陷阱一些開發商利用購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設置圈套,在辦理交接時要求購房者簽署對購房者不利的協議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