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之后的房產繼承問題可以被稱作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可以被稱作是個人財產,主要就是看看這個房產在結婚之前有沒有做特殊的公證。
如果兩個人在結婚之前單獨給這個房子做了一個婚前財產公證,那這個財產就只能說是個人的財產,不能計算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直系子女則可以有繼承權。
但如果這個房子以后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并且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夫妻的名字,那就只能在沒有配偶之后,才可以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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