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建房只要是在政府給的宅基地內建,都是不需要鄰居簽字的。
如果超出政府規定的宅基地面積,那么房屋就屬于違規建筑,是不可以建造的。在建造之后國家會予以相應的罰款,并且把違規建筑拆除,得不償失。
所以在建造房屋時,我們需要嚴格按照政府分配給自己的宅基地進行建房,如果自己不會操作,我們也可以請專業的裝修師傅上門進行操作,這樣可以保證施工的質量,避免我們自己操作時造成的失誤,導致日后居住時有安全隱患。
這個其實并沒有相關的規定要求,必須要有多少米的規定,也沒有確定是否必須要簽字。只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并且符合當地執行的土地規劃利用,最終都會通過相關部門的批準也都是合法的。
而如果鄰里之間在建房的時候形成了密不透風的墻體,確實會影響到一定的通風權,而出現這樣的情況,雖然不用涉及到雙方簽字與否,但也必須要兩個人一起協商才行,最好是中間能夠距離0.5~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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