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的時候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是否到現場其實沒有多大關系的,如果這個房子是你自己個人的,房產證上沒有寫另一方的名字,那么這位用戶不在現場肯定是沒有問題的,房子是可以正常交易買賣的。
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但其中一方確實無法達到現場,那么售賣房子的時候也沒有關系,后期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是需要夫妻雙方到現場的,如果一方無法到達,那可以寫一份委托書。
賣房子夫妻一方可以不在場的,賣房子的時候只要是夫妻兩個人其中之一到場就可以了,但必須要攜帶兩個人的所有資料,要不然沒有辦法繼續交易。
比如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那賣房的過程中就必須提供這兩個人的身份證件,但由于你們是夫妻的關系,所以夫妻的另一方不需要到場,只需要提供對方的證件和你們兩個人的結婚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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