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產會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簡單來說就是各占一部分比例,這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說有遺囑的話,那肯定就是按照遺囑來分配。因為房產基本上都是婚后財產,所以這樣分才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如果說房子是婚前一人全額付款的話,那么肯定就是屬于這一個人的,到時候就算是死了,配偶是沒有權利繼承的。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會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簡單來說就是各占一部分比例,這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說有遺囑的話,那肯定就是按照遺囑來分配。因為房產基本上都是婚后財產,所以這樣分才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如果說房子是婚前一人全額付款的話,那么肯定就是屬于這一個人的,到時候就算是死了,配偶是沒有權利繼承的。
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房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根據上面的情況房產屬于婚后所有的,房產分割配偶可以分得一半,剩余的份額再平分給子女。不過,現在很多人都為了遺產進行爭奪,個人覺得,如果財產巨大,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早些做一些財產分配,找個律師些一份財產公證,避免以后子女為了財產而發生爭執,影響家庭和諧。
按照我國的繼承法規定,夫妻雙方有一方死亡了,房產就歸屬于在世方所有,但是死者生前有立下遺囑,那就必須按照遺囑進行了,遺囑是受法律保護的。要是死者婚前購買的房子,那就必須遵照遺囑內容進行,但是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在世方是有一半繼承權的,這個在婚姻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詳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查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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