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修期縮水: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為五年。對于未明確保修期或保修期縮短的情況,消費者要提出并協商更改。 2,逃避保修責任: 有的裝修公司單方規定,消費者在多少天內未結清工程款,將失去免費保修資格。按規定,裝修方未在規定時間收到工程款,可通過合法途徑維權,對于單方規定的“不予免費保修”則無法律效力。 3,轉嫁納稅義務: 有的合同規定,如果消費者索要發票,就要承擔稅額。消費者有權索取發票,而且也提倡以發票作為維權依據。 4,增加額外條款: 有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消費者減少施工項目,應按實際情況(施工方已經付出的勞動)收取減項費,在簽訂合同前就應對這些細則協商。 5,工期規定未明確: 工期由雙方協商,一般為60天。工期的計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計算。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改變工期必須經雙方商議,并寫明工期是按工作日還是按日歷天數計算。 6,工期預付款條款明: 有的合同規定,施工預付款開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進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結束驗收后支付余款。此處施工中途沒有確切定義,若出現爭議消費者較被動。 更多裝修知識,盡在裝修CBD裝修智庫。 http://www.zxcb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