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結婚之后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么就屬于共同財產,如果是全款支付的,然后由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購買的,而且房產證上寫的是購買用戶的名字,那么這個就不算是共同財產的。我個人覺得既然結婚了,那么兩個人應該互相信任,房子最好寫上兩個人的名字,然后選擇貸款支付,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就可以啦。
如果結婚之后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么就屬于共同財產,如果是全款支付的,然后由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購買的,而且房產證上寫的是購買用戶的名字,那么這個就不算是共同財產的。我個人覺得既然結婚了,那么兩個人應該互相信任,房子最好寫上兩個人的名字,然后選擇貸款支付,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就可以啦。
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如果房產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房子還是算共同財產,國家有法律明確規定過的,后期夫妻感情不好了,需要離婚的話,房子的財產都是需要分對方一半的,如果夫妻雙方談不攏的話,可以找當地的律師處理,夫妻雙方也可以自己協商,因為只要領取了結婚證。婚后的所有財產都算共同財產,大家可以到當地的律師事務所了解詳細信息。
一般在結婚之后賣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雙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都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如果是婚后由夫妻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寫在一方或者是雙方子女名下,該房屋也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而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那么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這套房子將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就不是共同財產,其實意思就是誰出了錢誰對房子就是由所有權的。
這個是不一定的,如果你結婚之后買了房子,但是房產證上寫的是你自己的名字的話,那么這個房子就還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你寫的兩個人的名字的話,那就是共同的。如果你想要這個房子是你個人的的話,那么你可以在婚前跟對方定個協議,然后去公證一下,約定這個房子是你個人的。或者你們中的有一方主動放棄這個房子的話,那么這時候也是算你個人的。
婚后買房肯定是屬于共同財產的哈,不管房子是寫了你一個人的名字,還是你對象的名字,都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婚后所有的財產都是屬于共同財產,除非個人受傷得到的資金,這個是不在共同財產范圍之內的呢。建議你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好自己的權益,畢竟現在結婚離婚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具體還得看你個人的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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