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怕因為你經濟條件比他好他會自卑,還是想以后結婚后夫妻經濟獨立你的這套房子完全屬于你和他沒有關系。如果是前者,我想應該不至于,一個男的如果連這個都想不開那么你們以后的日子會過得很艱辛。
我想你說的是第二種情況,那么你應該知道,夫妻如果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或約定婚后財產制度,那么依法實行共同財產制。
談錢傷感情,更何況夫妻間彼此分的太清更是如此。所以要妥善處理,否則可能會危及婚姻。
方式一,婚前財產公證,婚后財產約定。婚后你們供兩套房,你自己的這一套月供由你自己出,你們共同買的一套你們五五分攤,其他消費什么的都按約定比例分攤,這樣的話最沒有人情味感覺就像合伙人一樣,如果是我這樣我肯定不會接受的。
方式二,只公證你們的婚前財產,婚后收入依然是夫妻雙方共同持有。這樣的話你可以考慮出手這套房子,畢竟婚后你的收入是夫妻共同收入,你交的月供是用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來交的,也就是你用你們共同財產養你私有財產,這對他不公平。而且這種情況在現在社會應該很常見,夫妻雙方財產狀況差異太大,所以鑒定婚前財產。這樣可以防止婚姻詐騙也比較公平,你把房子賣了,你的投資得到了回報并且回報只屬于你,這種情況一般人可以接受,如果你不好意思開口可以讓你父母開口。
方式三,不做婚前財產公證。你的房子是婚前買的,所以這套房子只屬于你。然后你們結婚就用這套房,結婚以后你們共同還貸,就算你們離婚了他也只能分到你們婚后所交房貸的一半。這套房子還是你的,這樣最不傷感情。
誰都預料不到一個人以后會變成什么樣,所以都會盡量保護自己受到傷害最少損失最小,有這樣的想法無可厚非。但是既然是夫妻,還是要一定的信任基礎為好,不然這日子過得多無趣。
以上,畢竟不是很懂法律如有錯誤請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