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理委員會(FSC)是一個由利益相關者所有的體系,其目的是為了促進負責任的全球森林經營。 它為對負責任的森林感興趣的公司和組織提供標準制定、商標保證、認可服務和市場準入。截止2006年1月,FSC認可了15家認證機構,通過認證的企業有權使用FSC標志。
1990年美國加洲會議上,一些消費者、木材貿易組織、環境和人權組織代表認為有必要創建一個誠實可信的體系來識別良好經營的森林,將其作為可接受的林產品來源。會議結論認為此系統應當包含全球公眾輿論對良好森林經營的定義、對森林經營的獨立審核以及一個全球傘形組織。森林管理委員會(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的名稱由此產生。
1993年10月,來自26個國家的130名代表在加拿大多倫多成立FSC理事會,并推選出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