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命令對方承擔相應的支付責任。首先,起訴方,首先要提交起訴書副本,并根據對方提交的副本數。當事人是公民的,當事人應當載明姓名、性別、年齡、國籍、住址;當事人是單位,應當承擔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文本應當是書面請求和起訴事實、理由、應當簽名或者蓋章的尾巴。二、根據“誰主張證據”原則,原告向法院提出,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的材料,如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的資格,香港和澳門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單位的原告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2、證據證明原告索賠。如合同、協議、債務工具(借據、借據等)、裝運單據、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