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案是本就是一種裝飾性的藝術,更是具有裝飾性和實用性相結合的一種美術形式。廣義指對某種器物的造型結構、 色彩、 紋飾進行工藝處理而事先設計的施工方案, 制成圖樣, 通稱“圖案”。有的器物(如某些木器家具等)除了造型結構,別無裝飾紋樣,亦屬圖案范疇(或稱“立體圖案”)。狹義則指器物上的裝飾紋樣和色彩。
而“裝飾性”與裝飾藝術是有深刻淵源的,但它當然不是指裝飾藝術本身的一些具體特點,而是從中升發出來的帶有普遍性的審美性質。前蘇聯的美學家奧夫相尼科夫主編的《簡明美學辭典》中解釋“裝飾性”說:“(來源于拉丁文decoro---修飾)。1、指藝術作品的特殊性質,這類藝術作品是以形式的優雅修飾、人物形象和自然界的美化、細節的精美加工為特色的。2、指對織物、日用品和建筑物的內部陳設(室內裝飾)進行藝術加工和修飾,也就是說,專指裝飾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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